新建项目
服务场景
根据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“三同时”监督管理办法》的规定:建设单位需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和备案时,需要提供安全预评价报告(第7条);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,需提供安全验收评价报告(第23条)。
我们提供安全预评价报告、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、安全设施设计、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、安全现状评价等咨询服务
服务详情
新建项目
安全预评价咨询
安全设施设计咨询
安全竣工验收咨询
根据项目类型及规模确定
在运行项目
安全现状评价咨询
根据项目类型及规模确定
1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;
2、厂区总平面布置图、生产工艺图;
3、所使用的原料、辅料及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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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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